天山铁矿入选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新闻作者:包森    发布日期:2014-04-21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的有关规定,经矿山企业申请、省厅推荐、专家评估以及公示后,已确定福建省龙岩市天山矿业有限公司天山铁矿为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我公司在申报绿色矿山前期已投入587万元资金,目前正在加紧编制3年建设规划方案

  

                   图1 公司入口绿化                                  图2  公司竖井边坡治理

据悉,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共有209家,其中福建省10家。我国绿色矿山建设目前已进入良性快速发展阶段,国家级绿色矿山已经达到610家。对于国家级绿色矿山,国家将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依法优先配置资源和提供用地,建立和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等税费减免政策,加强技术政策引导。

国家级绿色矿山分两类:一是以矿山企业的技术力为主导的,包括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和节能减排;另一类是以矿山企业的责任心为主导的,包括依法办矿、规范管理、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社区和谐和企业文化。

  20113月,国土资源部公布了首批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名单,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等37家单位上榜。20124月,国土资源部公布第二批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名单,烟台宜陶矿业有限公司李家夼矿区等183家单位列入榜单。

  20126月,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到2015年,建设600个以上试点矿山,形成标准体系及配套支持政策措施;20152020年,全面推广试点经验,实现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规范管理、基本形成全国绿色矿山格局的总体目标。新办矿山达不到绿色标准将不能获批。